根据2018年7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山东未来石化有限公司 60 万方油品及船舶燃料油进出口项目(一期)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60 万方油品及船舶燃料油进出口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以北,港东六路以东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一期拟建2个罐组(罐组一:2×10万m3原油外浮顶罐、1×5万m3燃料油罐外浮顶罐;罐组二:1×3万m3凝析油外浮顶罐、1×1.5万m3汽油内浮顶罐、1×1.5万m3柴油内浮顶罐)及其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总投资50000 万元,年工作时间8000h。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未来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华光
联系电话:15553830789
三、承担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山东启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启民
联系方式:1826666694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本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电话:18266666945
邮件:nqm8866@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山东未来石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