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纳海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东营港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于2021年12月22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港分建审[2021]7049号,项目2022年8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建设完成,竣工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环保设备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山东纳海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西,海滨路以北,山东纳海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宁科
电话:15006847958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山东纳海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东营港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57700万元,环保投资6010万元,占地面积76667m2,建设内容包括高效沉淀池、气浮池、V型滤池、超滤、SWRO、一级BWRO、二级BWRO、EDI、各种泵房、中和池、总变电室、加药间、综合楼等设施。购置购置取水泵、搅拌机、溶药机、空压机、增压泵、计量泵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具备生产淡化海水50000m3/d的能力。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本项目盐酸储罐废气采用酸雾吸收器处理工艺后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2 mg/m3)。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浓盐水、超滤化学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来源于职工生活,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经化粪池收集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及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浓盐水(离心废水、超滤排水、SWRO排水)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全盐量,通过管线进入浓盐水排放池;超滤化学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池进行酸碱中和后排入浓盐水排放池。满足《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放要求》(HY/289-2020)表1排放限值后通过一根DN1000、管长2000m的管道,排入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冷却水排水渠,与大唐冷却水(温海水)混合后一并入海。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为泵、空压机等,源强约80-90dB(A),主要降噪措施是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周围无敏感点。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过滤材料、废膜组件、生活垃圾,污泥、废过滤材料、废膜组件存于一般固废间,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